問題:我想請問一下:省內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電廠,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儀器量程應設置多少?校正用對應的標氣瓶濃度應該如何選擇?
回復:
您好:
儀器量程的選擇應不影響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首先,量程作為影響自動監控設備測量的重要參數,需要變更的,須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并變更備案信息,不得擅自改動。其次,量程選擇應考慮執行排放標準、實際工況等情況,不應出現量程上限過低導致正常測量數據“觸頂”的情況。第三,變更分析儀器量程后需同步變更數采儀、工控機等量程設置,保證傳輸數據的一致性。
對于校正用標氣的選擇,請按照《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5-2017)“附錄A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主要技術指標調試檢測方法”有關要求執行。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注:HJ75-2017附錄A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主要技術指標調試檢測方法中量程漂移調試檢測采用的是高濃度標氣(滿量程的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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